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(記者何雨欣、鄒偉)國務院法制辦26日就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。這也意味著我國將從“立法”層面保障百姓“養命錢”保值增值。
      2000年8月,經黨中央批准,國務院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作為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,同時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作為基金的管理運營機構。
      設立基金當年中央財政撥入200億元。經過14年發展,基金規模不斷擴大,截至2014年6月底,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權益總額10187億元,累計年均投資收益率7.95%,較好地實現了保值增值。
      這份意見稿明確,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在中國境內市場投資運營,也可以在境外市場投資運營。投資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,應當科學配置經國務院批准的固定收益類、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。
      根據這份征求意見稿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、挪用或者違規投資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。國務院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審計監督。審計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。
      根據相關說明,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來源不同於社會保險基金,不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構成。征求意見稿規定,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、國有資本劃轉、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。  (原標題:社保基金條例征求意見 保障“養命錢”保值增值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m44lmlx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